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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游池協有關救生員文章有感

游池協原文:
111年度救生員新生公辦檢定場次
1、全年度只開60場、每場限30名。
2、新生與補考生須一起搶名額。
3、請各救生協會調整開班訓練時間,避免結訓學員搶不到公辦檢定名額。
60場*30名額=最多可報考1800人/年。
全年度僅60場公辦檢定,且還不一定各縣市都有開班,不知道是因為預算編列不夠,還是壓根不想要服務全國考生,當然也有可能是希望各協會盡量少開班培育救生人才。
1、體育署嫌過去的救生協會成立太多,導致頻濫發證。
2、體育署現又廣開協會申請資格,現已經高達20多個協會,連前救生員執行小組的「北市大」都申請成會。
回想救生員標案,自體委會時代的「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」,歷年下來總金額已經高達千萬,年年修改步步自封,時至今日竟還搞不定,老委員們的一言堂,從師範大、北市大,到現在僅以「行政協助」就免招標合理接手標案的北商大,不僅勞民傷財還民怨沸騰。人民辛苦的納稅錢,真的不要這樣亂花!
#109全年度受檢1100多人,通過率54%,發證照600多張。
#110全年度受檢僅400多人,後果應該更慘不忍睹。
#燒好幾百萬的公帑只換來這種成績
#公辦檢定的申覆案件多如牛毛還能沾沾自喜
搶不到名額或林x有話要罵
請速撥專線 02-87711839
「體育署全民運動組」
全年度各場次公告如下:
https://isports.sa.gov.tw/apps/Fessay.aspx?SYS=LGM&MENU_PRG_CD=1&ITEM_PRG_CD=&PKNO=3206


「各救生協會」
看是要勇敢爭取恢復檢定自辦,讓結訓生的體能技巧在最巔峰時就原地完成檢定,或是爭取得以專案方式申請不定時加開檢定場,以消化全國全年度的新生量,更確保新生的工作權有保障。
1、協會請勇敢面對當初成立時的初衷,要廣育救生人才、降低溺水意外。
2、108年各協會辦理開班與檢定、複訓時皆面臨被扣分、被停權,那時的種種缺失如今也出現在公辦檢定場次裡。不同的是,州官可放火、百姓禁點燈,執行小組公辦檢定時雖然缺失一堆但絕不會被停權。

作者MarkAruba本文:
2000年我在當時的體委會建構"水域活動管理辦法草案"時, 就在徵求水域領導人意見會議中, 以中華民國獨木舟協會代表人身分, 將救生員可以擔任獨木舟商業活動戒護員任務寫入草案中, 另外, 為了讓戒護員更容易完成安全維護任務, 要求活動成員一律穿著救生衣, 目的就是要讓更多的人熱愛水上運動, 並且讓救生工作可以更加方便輕鬆, 同時讓救生精神藉著獨木舟運動推廣, 全面推到國家的每一個鄉村城市角落, 彼此相輔相成共同發展.

可惜後來的救生員制度被一些非救生系統, 毫無運動技術, 只出一張嘴的學術派人士, 改回國家監督系統, 美其名是回歸類勞動部認證勞工技術證系統(丙級證照), 而實質上是解編救生協會發放證照兵權, 導致救生協會發的救生證沒人承認(泳池不能用), 整個救生志工系統也因為缺乏榮譽使命感, 救生訓練業務幾乎完全瓦解, 救生站也幾乎沒人願意去站崗, 這種揠苗助長的國家策略, 也只有體委會這些無知的文官系統以為從此一勞永逸永無後患.

人往高處爬水往低處流, 正是任何運動力學不變的道理, 救生證這麼難考這麼現實這麼唯一性, 游泳池缺乏人力環境這麼難經營, 試問? 喜歡水上運動的年輕人為什麼要積極投入? 救生老人體力衰退被體育署救生證嘲笑, 救生前輩們當然是順水推舟, 哪邊涼快哪邊去, 而國家的救生推廣就會奄奄一息, 就像一台20年的老機車一樣, 該結束就結束.

因此我支持, 各救生協會回歸原組織章程精神, 繼續傳承志工式的救生推廣工作,

因為救生志業的最高目標就是救人, 而不是為了區區的一份工作(泳池救生員)而已, 泳池若需要救生員, 我們就去, 泳池若認為非需要"國家級救生員"不可, 那就讓他們去慢慢找吧, 反正市場機制, 我們體能強悍, 不當救生員還可以去擔任游泳教練, 對游泳推廣也算是沒有違反初衷, 至於台灣有沒有"國家級救生員"? 那是他家(政府)的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