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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hkdailynews.com.hk/news.php?id=295405
唯一頭盔借友人 妻聞言激動
攀岩教練墮崖死因揭開
【新報訊】有助理教練資格的攀岩好手,與兩名初學朋友去年前往西貢大坳門懸崖攀石,他因怕忘記帶頭盔的女友人有危險,堅持要把自己的頭盔讓她戴上,豈料其後他卻由高處墮下,傷重不治。死因庭昨展開聆訊,專家證人指,如死者戴有頭盔,或能免於一死。
致命傷頭部骨折
死者葉志權(35歲),死前任職社工,與妻子李欣儀育有兩子女。據了解,葉志權為攀岩愛好者,持有攀岩證書及攀岩助理教練資格,同行一男一女友人亦持有證書,惟不及死者資深。去年5月25日,3人前往西貢大坳門的一處懸崖攀石,該處地勢險要,並非攀岩熱點,到達後葉志權著兩人在地面做支援,負責收繩及放繩,並將自己的頭盔給女友人戴,他則爬上懸崖設定保險點。
他共在崖上設定3個保險點,當中第3個以一棵樹為支點,期間他向大叫3次「放繩」,兩人放繩後約5分鐘,突然聽到一聲慘叫,見葉志權直墮地面,兩人連忙收繩,惟為時已晚,他頭部着地,跌落地面,身旁布滿血迹及數支樹枝。由於事發地點偏僻險要,當局須出動直升機將葉志權送院,到達急診室時已無生命迹象。法醫報告指他死於多處受傷,致命傷為頭部骨折。
戴頭盔或保一命
女友人黃穎萍作供時指,她家中有頭盔,但當日忘記帶,死者妻子聞言即掩臉搖頭,情緒激動。黃稱,期間死者表示要將唯一的頭盔給黃戴,她初時拒絕,死者再次指「你做保護員都危險,畀你」,她沒有再拒絕。
專家證人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教練梁念豪指,該處並非熱門攀山地點,事發後曾前往視察,發覺有風化危險,而當日攀爬過的岩壁已所剩無幾。他強調所有攀山活動都應該戴頭盔,但承認一些攀山會舉辦的活動中,並非人人都有戴。他又指,如果死者當日戴有頭盔,或者「唔使死」。另外死者以樹枝作安全支點,也並不牢固。
死者妻子認為,死者在保險點設置上有少許錯誤判斷,相信事件是意外,但他一直都是一個很小心的人,不明為何3人只有一個頭盔仍然攀石。案件今日續訊。
案件編號:CCDI-554/2012(MC)
主審:死因裁判官陳碧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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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報導(本文轉載自
http://www.hket.com/eti/inews/content/103913 )
法庭:攀岩助教死於意外 官籲戴頭盔
欄名:社會
35歲攀岩助教葉志權去年5月25日與友人到西貢大拗門海崖攀岩,並把頭盔讓給女友人,後從至少10米高處墮下亡,死因庭今裁定葉死於意外。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對康文署及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作出建議,指其屬下教練於開課前需簽署證書,保證教練及學員配戴頭盔;康文署亦應加強巡查課程,並採懲處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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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報導 (本文轉載自
http://inews.mingpao.com/htm/Inews/20130822/gb41247a.htm
)
攀岩男子墮崖亡死於意外 (12:46)
曾任助理攀岩教練的男子,去年與兩名友人在西貢攀岩時失足墮崖,死因庭裁定死於意外。
事發時與事主一起的兩名友人供稱,事主將唯一的頭盔讓給女友人佩戴。專家證人指出,假如事主當時有戴頭盔,應可保住性命。
死因
裁判官表示,攀岩人士需戴上頭盔,以防發生意外,攀岩總會應警告違規的教練,甚至應取消教練資格,以確保攀岩者要戴上頭盔。
失足墮崖的葉志權﹙35歲﹚,去年5月與一男一女友人前往西貢清水灣道大坳門旁的海蝕懸崖攀石。3人均曾參與攀登課程,擁有攀岩證書,當中葉更曾任助理攀石教練,故由葉帶領二人攀石。同行女友人黃穎萍供稱,3人中只有葉一人有攜帶頭盔,葉由於怕崖上的碎石擊中黃,便讓了頭盔給她。當葉攀上海崖後,她聽到葉大叫「呀」一聲後墮地,倒臥在岩石上,頭部出血不省人事。葉其後被送往東區醫院證實不治。
事主家屬質問兩名友人,為何有多次攀登經驗仍不帶頭盔。黃稱當日忘記帶,男友人梁智星則指從沒買頭盔,並稱跟攀山屬會外出攀石亦甚少戴頭盔,今次是首次發生意外,令他有所警惕。
專家證人攀山總會梁念豪表示,任何戶外攀登活動的參加者,都必須佩戴頭盔,以策萬全。他又指現時的攀石課程教練都不戴頭盔,做了錯誤示範,令學員缺乏最基本戴頭盔的安全意識。
【案件編號︰CCDI554/2012】 |